各二级学院:
按照教育厅要求,为配合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实施,支撑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,现就我校在校生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核准和补录对象
统招本专科、成人本专科学信网在籍学生(包含休学、保留学籍)
二、信息核准和补录内容
核实学信网平台学生信息,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,并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。
三、信息核准和补录要求
此次信息核准是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的,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,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进行。主要针对的是父母(或在职学生本人)工资收入在扣除保险后超过 5000 的学生。
1.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,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;
2.父母或监护人姓名、身份证号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,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(不含音调);
3.身份证号码必须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。
四、信息补录时间安排
信息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,请各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按照教务处统一下发的电子版信息进行信息核准和补录,务必于 3 月 4 日之前完成填报并将电子版信息上报教务处。
上报要求:
1.按照教务处下发的电子版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录,只需上报自愿填报的学生信息,表内其他信息不允许更改。
2.文件名:学院名称信息补录+本科(专科)+人数对于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尽量联系,确实无法联系的,可采取班级群、学院网站等务必做到告知义务。
附件:1.统招本专科在校生信息补录统计表
2.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信息补录统计表
教务处
2019 年 2 月 2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