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学校校历安排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,2011年4月3日(星期日)4月4日(星期一)。4月5日(星
期二)
2.2011年4月6日(星期三)照常上课。
二、课程安排
4月2日(星期六)上周一(4月4日)的课
二、相关事宜
(一)各二级学院。院长办公室、学生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、图书馆、团委、教务处计算机教学中心、校医院等单位,在放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,确保联络畅通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,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,立即报告院长办公室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、漏报。凡不能离岗的单位要安排好工作,保证假期工作正常运转。
(二)各二级学院在放假期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要求学生增强自我保护、自我防范意识。
(三)为确保放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,保卫处要进一步强化治安保卫措施,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。
(四)后勤处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,加强假期值班工作,防止水、电、气等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五)请各单位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于3月29日前报送院长办公室行政科。
特此通知
二零一一年三月